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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装物料”一词指进口后按原状用于包装、保护、装填或分离货物的所有物品及材料,但不包括散装进口的稻草、纸张、玻璃纤维、刨花等包装物料,也不包括本款第3和第4项下的集装箱和托盘(2);
注释(2):由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种类极其广泛,用于运输和储存这些货物的包装物料的质地、形状、尺寸和价值也各不相同。要列举各种不同类型的包装物料,只能说是包括许多种类各异的布袋、麻袋、小口袋以及纺织、纸制和其他材料的编织袋,桶、箱、缸、罐和其他贱金属容器;用于运输纺织纱线、金属线、织物、纸张、金属薄片和其他货物的管筒、卷轴、管纱、线轴和其他起支撑固定作用的木材、卡纸、纤维素纸浆、纸张、塑料或贱金属。
很明显,考虑到上述种类繁多的物品,必须根据其用途对其进行定义。因此,本条第2款所定义的“包装物料”包括所有在进口后按原状用于包装的物品。该定义还包括对货物进行内外封装用的支撑固定物和捆扎缠绕货物用的支撑固定物。 |